南丫海難|時任驗船主任稱不認識「船總長一成」規例 家屬方質疑不符2013年證供

南丫海難|時任驗船主任稱不認識「船總長一成」規例 家屬方質疑不符2013年證供

南丫海難|時任驗船主任稱不認識「船總長一成」規例 家屬方質疑不符2013年證供南丫海難|時任驗船主任稱不認識「船總長一成」規例 家屬方質疑不符2013年證供
南丫海難|時任驗船主任稱不認識「船總長一成」規例 家屬方質疑不符2013年證供南丫海難|時任驗船主任稱不認識「船總長一成」規例 家屬方質疑不符2013年證供
2025 年 5 月 26 日,梁維學完成作供後,獲安排貼有遮光貼紙私家車接送離開法院。(《法庭線》記者攝)

確認覆核南丫四號穩性計算書稱不認識 0.1規例

研訊主任傳召時任驗船主任梁維學作供,他確認在英國主修船舶機械工程,1989 年取得英國勞氏船級社(Lloyd’s Register)驗船員資格,1993 年加入海事處,入職時沒接受培訓,並確認在 1996 年曾覆核驗船督察何啟德審批的南丫四號穩性計算書。

庭上展示南丫四號於 1996 年 7 月 26 日的穩性計算書,將船尾的舵機房及油箱房當作兩個獨立船艙,計算一艙進水後船的穩性。研訊主任關注梁當時是否認識「船總長一成」(簡稱 0.1 規例,即船艙長度少於船總長一成,不能當作獨立船艙計算穩性)?梁供稱「唔認識」,工作上「未應用過」0.1 規例,亦「唔知道」在計算南丫四號的穩性時,應將舵機房和油箱房視作一艙計算。

梁:處方沒要求覆檢須翻圖則、重新計算

梁在提問下補充,他覆核的方式是檢查船破艙後會否浸過水線,符合指標才會批出穩性計算書。至於檢查時會否翻閱圖則及重新計算穩性數據,他稱「冇咁嘅要求」。

他又供稱,自己在南丫海難後,因工作需要才接觸及了解到 0.1 規例,指自己從前毋須自行計算穩性數據,加上他在 1996 年才加入本地船舶安全組,當時不太熟悉工作要求、流程,「有時同事時做咗嘅嘢,我唔會自己再重複再自己去做一次」。

研訊主任關注,若梁入職時有接受培訓,會否更能準確理解相關法規?梁同意審圖工作比較高階,有更專業的培訓會更全面,但「唔係淨係培訓,係(有)監督嘅」。研訊主任指出,梁覆核何啟德的穩性報告,亦算是監督的一種。梁不同意,指「我淨係做返我自己嘅嘢,佢交咗一份工作畀我……我自己判斷係,我睇睇呢樣嘢啱唔啱,我自己嘅認知囉」。

家屬方指與 2013 年供詞不符梁否認說謊

對於梁指稱於 1996 年時不認識 0.1 規例,家屬代表大律師譚俊傑引述,梁於 2013 年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證人供詞提到,他認識此規例,並在證供中解釋計算方法,質疑梁是否不認識規例。梁重複指「唔記得」,又指「因為我冇諗住仲有呢個(死因)庭,所以好多文件我都唔記得晒,或者銷毀晒」。

譚再質疑梁說謊,梁強調「我冇講大話,我講返今日嘅嘢啫」,並指此時作供並不肯定 1996 年是否認識 0.1 規例。譚再質疑,梁的回應是基於他在 1996 年出現疏忽,沒發現南丫四號的穩性計算不符 0.1 規例?梁稱,「如果我有睇過嘅話,我無理由特登唔做」。

梁:因不想記起「唔開心嘅嘢」多年沒翻閱資料

譚續指,計算書把舵機房與油箱當作兩艙計算,是違反了 0.1  規例,而梁於計算書上蓋上「Seen(已閱)」印,是否在覆檢時忽略了 0.1 規例?梁否認,又指「好懷疑點解唔係用 approved(批准),係用 seen(已閱)」,指自己不記得看過的範圍,又指「seen」不等於批准。

譚續引述,梁向財利發出的信件,可見「seen」代表批准,即梁曾閱讀整份文件?梁指「唔係全面睇過晒,有睇過」、「䁽過囉」。譚追問,但梁批准整份 6 頁計算書?梁反問,「批准,咁你批准係咪真係逐個字睇晒呢?逐個逐個數據咁樣?」譚質疑,即使不仔細看數據,應可看得出計算不符 0.1  規例? 梁強調自己當時不認識 0.1  規例,又指記憶模糊。

海事處代表大律師羅蔚山則提到,梁於 2013 年的記憶比今天應更為清晰,於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證供較為準確。而梁於死因庭作供前,多年來沒有再翻查資料?梁指「可以咁講,因為都唔想再記得呢啲唔開心嘅嘢」。

案件編號:CCDI-1075-1113/2012(MC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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